高教动态(第21期)

作者: 时间:2017-12-29 点击数:

 

                  一、国办印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是当前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要求,对新形势下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扩大就业创业、推进经

《意见》明确,要同步规划产教融合与经济社会发展,将教育优先、人才先行融入各项政策;统筹职业教育与区域发展布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改革,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培养大批高素质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局,引导职业教育资源逐步向产业和人口集聚区集中;促进高等教育融入国家创新体系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学科专业体系,大力支持集成电路、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网络安全、人工智能等学科专业建设;健全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结构调整机制,强化就业市场对人才供给的有效调节,严格实行专业预警和退出机制。

《意见》提出,鼓励企业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坚持准入条件透明化、审批范围最小化。深化“引企入教”改革,支持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支持校企合作开展生产性实习实训,鼓励企业直接接收学生实习实训。以企业为主体推进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加快基础研究成果向产业技术转化。发挥骨干企业引领作用,带动中小企业参与,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继续办好做强职业学校。

《意见》要求,要推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将工匠精神培育融入基础教育。推进职业学校和企业联盟、与行业联合、同园区联结,实践性教学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50%。健全高等教育学术人才和应用人才分类培养体系,为学生提供多样化成长路径。大力支持应用型本科和行业特色类高校建设,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比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产业教师(导师)特设岗位计划。完善考试招生配套改革,逐步提高高等学校招收有工作实践经历人员的比例。

《意见》强调,要强化行业协调指导,规范发展市场服务组织,打造信息服务平台,健全社会第三方评价,促进产教供需双向对接。要利用市场合作和产业分工,构建校企利益共同体,形成稳定互惠的合作机制,促进校企紧密联结。

(《 人民日报 》2017年12月20日)

二、教育部人社部出台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办法

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印发《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办法》提出,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尚不具备独立评审能力的可以采取联合评审、委托评审的方式,主体责任由高校承担。针对高校职称评审中的不同主体,《暂行办法》提出了相应的违纪违法惩处措施,对因评审工作把关不严、程序不规范造成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高校要求进行整改。

《办法》规定,高校按照中央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部署,结合学校发展目标与定位、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制定本校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和操作方案等,明确职称评审责任、评审标准、评审程序。校级评审委员会要认真履行评审的主体责任。高校制定的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操作方案等文件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广泛征求教师意见,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讨论通过并经公示后执行。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操作方案和校级评审委员会组建情况等报主管部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其他高校报主管部门及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高校职称评审过程有关材料档案应妥善留存至少10年,保证评审全程可追溯。

《办法》明确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的重点内容: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及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政策,体现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原则,切实把师德评价放在首位;各级评审组织组建是否规范、健全;是否按照备案的评审办法和操作方案开展工作,排除利益相关方、工作连带方的干扰;在评审中是否有违纪违法行为,对教师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是否妥善处理。

在监管方式上,高校主管部门每年对高校报送的职称评审工作情况等材料进行核查。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高校主管部门采取“双随机”方式定期按一定比例开展抽查。根据抽查情况、群众反映或舆情反映较强烈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巡查。要突出监管重点,防止责任悬空、防止程序虚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要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监督。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高校主管部门将抽查、巡查情况通报公开。

《办法》针对高校职称评审中的不同主体,提出了相应的违纪违法惩处措施。对申报教师,一旦被发现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因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通过评审聘任的教师,撤销其评审聘任结果。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审专家,应及时取消评审专家资格,列入“黑名单”;对高校和院系党政领导及其他责任人员违纪违法,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定职称谋取利益,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因评审工作把关不严、程序不规范,造成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高校,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高校主管部门要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无明显改善或逾期不予整改的高校,暂停其自主评审资格直至收回评审权,并进行责任追究。

(《中国教育报》 2017年11月14日)

三、福建:高校不得以“人才头衔”确定薪酬待遇

福建省教育厅近日就高校人才流动下发通知要求,要科学合理统筹人才薪酬待遇,高校之间不得片面依赖高薪酬高待遇竞价抢挖人才,不得简单以“人才头衔”“学术头衔”确定薪酬待遇、配置学术资源。

福建要求,各地各校要立足自身人才培养,完善机制,促进青年人才脱颖而出,人才引进要坚持正确导向,确保合理有序。高校要处理好人才“内培外引”关系,在积极培育自有人才的同时,鼓励拓宽海外境外引才渠道,不倡导省内高校互挖人才,不鼓励省重点建设高校从省内山区高校引进人才。

同时,福建鼓励高校建立协商沟通机制,探索建立人才成果合理共享机制,探索人才流动中对前期培养投入的补偿机制,努力形成高校、人才各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中国教育报》2017年12月18日)

四、江苏: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可全部留归学校

江苏省教育厅等七部门日前印发《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实施办法》,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

《办法》提出,从2017年起,下放所有本科院校教师职称系列、教育管理研究和实验技术职称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权,其他辅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权一律下放本科院校。2019年前向所有高职院校下放教师职称评审权。

《办法》明确,加强高校绩效工资管理,将绩效工资与教学、科研成果挂钩,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取得突出成绩者倾斜。

《办法》强调,高校自主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不再审批或备案,成果转化收益全部留归学校。在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高校中,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用于奖励研发团队的比例提高到不低于70%。高校和所属单位的领导可按规定获取科技成果转化的现金奖励或股权激励。试点开展高校领导干部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制度。

(《中国教育报》2017年12月18日)

五、山东:推进教育系统简政放权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明确规定山东省教育厅与山东省委教育工委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并明确了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山东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由省委常委兼任,常务副书记由省教育厅厅长兼任。

在职能转变方面,一是取消“211工程”“985工程”的组织实施职责。二是将省级管理的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学籍学历、考试招生、就业指导等权限下放至各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三是取消、下放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在职责加强方面,一是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促进管党建、管业务相结合,加快建立精简高效的教育管理体制。二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落实深化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现代职业教育、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和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各项工作任务,促进教育公平。三是加强教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职责。四是优化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责任。

在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面,山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等22个职能处室,机关行政编制136人。

(《中国教育报》2017年12月16日)

六、“双一流”背景下财经学科如何发力

全国“财经一流学科建设联盟”日前在武汉成立,全国46所综合类与财经类高校共同加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杨灿明、对外经贸大学副校长林桂军、西南财经大学副校长马骁、辽宁大学副校长孙士国等多位专家聚首,探讨如何加快财经一流学科建设步伐。

 高等财经教育,危机与机遇并存

我国经济学的学生人数和研究人数已是世界第一。”中央财经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林光彬说。但财经一流学科建设联盟理事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杨灿明在报告中指出,今年9月21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正式公布“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没有一所财经类高校入选一流大学建设名单,仅有5所高校入选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分别为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贸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而在财经一流学科建设名单中,传统的财经类高校仅有三所高校入选应用经济学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分别为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贸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同时没有一所财经类高校入选理论经济学一流学科建设名单。这一系列数据表明,在新一轮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浪潮中,传统财经类高校面临着异常严峻的发展形势。

财经院校在此轮国家‘双一流’建设中呈现出今天的局面,一方面和‘双一流’建设的标准设定有关,另一方面也是财经院校自身发展不足的表现。”杨灿明说。目前,我国开设本科经济管理类专业的院校超1025所,其中财经类院校有159所,只占15%。

困难重重,但并不是没有希望。”杨灿明表示,“双一流”建设不搞终身制,采取“五年一滚动”的动态评价办法,破除身份固化,公平竞争,这为财经学科成立联盟、促进财经类高校发展提供了发展机遇。

 利用学科群建设引领财经学科发展

双一流”是以学科为基础的重大战略,现代学科呈现出高度分化与高度综合的趋势,并在高度分化与高度综合的辩证统一中从单学科、跨学科走向超学科。

无论是传统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都要遵循这样的规律。”西南财经大学副校长马骁表示,人类知识生产的组织方式已经由过去“个体的”“无关联”到“大规模有组织”的生产。在学科建设中,需要关注学科平台体系、学术组织体系、学术人才体系等全方位建设,找准学科建设的着力点。

双一流”建设强调高校要强化办学特色,围绕主干学科,合理选择一流建设路径,鼓励和支持不同类型大学和学科差别化发展,在公平竞争中体现扶优。不少高校选择了学科群建设的方案引领财经学科发展,例如西南财经大学着力打造经济与管理学科群、对外经贸大学重点建设开放型经济学科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选择了法与经济学科群建设方案,这些学校均以学科群建设的方案进入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邹进文表示,该校“法与经济学科群”方案出于三方面的综合考虑,一是现实的需要,为社会治理提供新的思路;二是两学科有着内在学理关联;三是基于学校本身的历史积淀,财经政法源远流长。“我们希望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大力推进两大学科的融合发展,在学科交叉融合和协同创新方面取得丰硕成果,力争将法与经济学学科群建设成世界一流的学科群。与此同时,不断探索法学与经济学同其他学科的融通研究,大力扶植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

林光彬提出,高等财经教育不能囿于“象牙塔”,要和经济、社会、科技、民生紧密结合;要与国家、社会、市场充分互动,缩短财经教育、财经研究与财经实践之间的距离。

辽宁大学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的学科为应用经济学,建设口径为经济学学科群,将理论经济学纳入学科群建设。结合学科发展特色,学校确定的五个主要研究方向是“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与东北振兴”“世界经济、国际贸易学与东北亚合作”“国民经济学与地方政府创新”“金融学、财政学与区域发展”“政治经济学与理论创新”。

    地方财经院校以特色谋发展

双一流”建设,是一个开放的体系,面向所有高校,包括高职院校。但从当前一流学科的评价标准来看,大多以ESI(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的学科排名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科评估为主要依据。而所有的“985工程”大学均有至少一个学科进入 ESI排名前1%,95%的地方高校没有一个学科能够进入。

迎头赶上不太乐观,原地踏步却唯恐落后。”地方财经院校要在众多的综合类大学和老牌财经院校的夹缝中开发新的领域,如何做出特色、发挥价值是大家探讨的问题。目前众多地方财经院校在学科建设上都提出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要突出自己的特色,力争在区域创一流。

我们需要建设契合广东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紧密对接广东现代服务业产业链和创新链的学科体系,更好地服务广东地方经济建设发展。”广东财经大学校长于海峰说。对此,广东财经大学以特色发展、创新引领和重点投入为原则实施省级重点学科攀登计划和新兴学科培育计划。

哈尔滨商业大学则提出了“新商业”学科体系,以“经、管、工”为核心,“法、理、农、医”为支撑。该校党委书记孙先民表示,学校以需求为牵引,将财经学科和其他学科结合,主动对接区域和行业经济发展战略需求,从而打造出自己的特色。其中冰雪产业学科群是他们面向区域打造的特色学科之一。

内蒙古财经大学依托内蒙古对俄、蒙两国交流合作的先天区位优势、文化优势和产业优势,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和向北开放战略,聚焦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我们的学科建设立足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同向同行,发挥‘智力支撑’作用,不断提高学校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该校副校长侯淑霞介绍说。

作为地方财经院校,‘双一流’建设对我们来说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引导,它的激励和引导价值更重要。找准定位,在自己的定位上追求卓越和一流是最重要的。”吉林财经大学副校长孙长智表示。 

 学科联盟,携手共创共赢发展之路

为探寻财经学科解困之道,在2017年9月的高等财经教育年会暨第八届高等财经教育高峰论坛上,全国50余所财经高校代表决定抱团取暖,提出成立财经一流学科建设联盟。教育部予以积极肯定和支持,作出指示,财经一流学科建设要在更大范围内达成共识与影响,要尽可能地吸纳更多综合性大学进入该联盟,以形成全面参与财经一流学科建设的机制。

在财经一流学科建设联盟成立大会上,杨灿明强调,成立财经一流学科建设联盟,旨在负担起两个使命:一是力争使联盟成为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智库型研究平台;二是实现财经类院校深度融合发展,支持财经院校走特色发展之路。“实现优势办学资源的互补,是我们提升财经学科实力的战略选择,‘争创一流、办出特色’,应该成为我们共同的战略发展目标。”

湖北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认为,财经一流学科建设联盟代表我国高等财经教育的最高水平。在国家高等教育“双一流”建设战略深入推进大背景下,这是多所高校共谋发展的一次创新性探索,不仅有助于推动我国高等财经教育争创一流,也可作为一种有益经验推广至其他学科。

通过我们联盟这一平台相互支持和帮助,努力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谋发展,必将加快财经一流学科建设步伐,为丰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辽宁大学副校长孙士国说。

(《中国教育报》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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