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动态(第30期)

作者: 时间:2019-09-06 点击数:

 

 

一、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现就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改革创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1.重要意义。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承担着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思政课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思政课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同时也要看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有的地方和学校对思政课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课堂教学效果还需提升,教材内容不够鲜活,教师选配和培养工作存在短板,体制机制有待完善,评价和支持体系有待健全,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需要深化,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思政课建设相对薄弱,各类课程同思政课建设的协同效应有待增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推动思政课建设的合力没有完全形成,全党全社会关心支持思政课建设的氛围不够浓厚。办好思政课,要放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来看待,要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来对待。思政课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必须切实增强办好思政课的信心,全面提高思政课质量和水平。

2.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同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对思政课建设的全面领导,把加强和改进思政课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二是坚持思政课建设与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同步推进,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国民教育全过程。三是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落实新时代思政课改革创新要求,不断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四是坚持思政课在课程体系中的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作用,统筹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推动各类课程与思政课建设形成协同效应。五是坚持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思政课教师队伍,积极为这支队伍成长发展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六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注重推动思政课建设内涵式发展,全面提升学生思想政治理论素养,实现知、情、意、行的统一。

二、完善思政课课程教材体系

4.整体规划思政课课程目标。在大中小学循序渐进、螺旋上升地开设思政课,引导学生立德成人、立志成才,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厚植爱国主义情怀,把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自觉融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之中。大学阶段重在增强使命担当,引导学生矢志不渝听党话跟党走,争做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高中阶段重在提升政治素养,引导学生衷心拥护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做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政治认同。初中阶段重在打牢思想基础,引导学生把党、祖国、人民装在心中,强化做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思想意识。小学阶段重在启蒙道德情感,引导学生形成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的情感,具有做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美好愿望。

5.调整创新思政课课程体系。加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的思政课课程群建设。在保持思政课必修课程设置相对稳定基础上,结合大中小学各学段特点构建形成必修课加选修课的课程体系。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率先全面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博士阶段开设“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硕士阶段开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本科阶段开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专科阶段开设“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等必修课。各高校要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宪法法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设定课程模块,开设系列选择性必修课程。高中阶段开设“思想政治”必修课程,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开设“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课程。初中、小学阶段开设“道德与法治”必修课程,可结合校本课程、兴趣班开设思政类选修课程。

6.统筹推进思政课课程内容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以政治认同、家国情怀、道德修养、法治意识、文化素养为重点,以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为主线,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系统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系统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遵循学生认知规律设计课程内容,体现不同学段特点,研究生阶段重在开展探究性学习,本专科阶段重在开展理论性学习,高中阶段重在开展常识性学习,初中阶段重在开展体验性学习,小学阶段重在开展启蒙性学习。

7.加强思政课教材体系建设。国家教材委员会统筹大中小学思政课教材建设,科学制定教材建设规划,注重提升思政课教材的政治性、时代性、科学性、可读性。国家统一开设的大中小学思政课教材全部由国家教材委员会组织统编统审统用,在教材中及时融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新经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最新研究进展。地方或学校开设的思政课选修课教材,由各地负责组织审定。研究编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指导纲要,研究编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科技创新文化及总体国家安全观等进课程教材指南,编制中华民族古代历史和革命建设改革时期英雄人物、先进模范进课程教材图谱,分课程组织编写高校思政课专题教学指南,组织专家编写深度解读教材体系的示范教案,实施思政课优秀讲义出版工程,开列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著作、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籍书单,建设思政课网络教学资源库。

三、建设一支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的思政课教师队伍

8.加快壮大学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各地在核定编制时要充分考虑思政课教师配备要求。高校要严格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核定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在编制内配足,且不得挪作他用,并尽快配备到位。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中小学专职思政课教师配备。各地要统筹解决好思政课教师缺口问题。各高校可在与思政课教学内容相关的学科选择优秀教师进行培训后充实思政课教师队伍,可探索胜任思政课教学的党政管理干部转岗为专职思政课教师机制和办法,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辅导员参与思政课教学。高校要积极动员政治素质过硬的相关学科专家转任思政课教师。采取兼职的办法遴选相关单位的骨干支援高校思政课建设。各地应对民办学校指派思政课教师或组建专门讲师团。制定新时代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

9.切实提高思政课教师综合素质。以培育一大批优秀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家为目标,制定思政课教师队伍培养培训规划,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及地方党校(行政学院)面向思政课教师举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修班,办好“周末理论大讲堂”、骨干教师研修班,实施好思政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建强高校思政课教师研修基地,依托首批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所在高校重点开展理论研修,依托高水平师范类院校重点开展教学研修,全面提升每一位思政课教师的理论功底、知识素养。建立一批“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学基地”,组织思政课教师在国内考察调研,在深入了解党和人民伟大实践中汲取养分、丰富思想。组织思政课骨干教师赴国外调研,拓宽国际视野,在比较分析中坚定“四个自信”。完善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三级培训体系。本科院校按在校生总数每生每年不低于40元,专科院校按每生每年不低于30元的标准提取专项经费,用于思政课教师的学术交流、实践研修等,并逐步加大支持力度。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的政论、时政节目要积极推出优秀思政课教师传播理论成果,展示综合素质,增强社会影响力。

10.切实改革思政课教师评价机制。严把政治关、师德关、业务关,明确与思政课教师教学科研特点相匹配的评价标准,进一步提高评价中教学和教学研究占比。各高校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工作中,要单独设立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别,校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委员会要有同比例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专家。按教师比例核定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各类岗位占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岗位比例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指标不得挪作他用。要将思政课教师在中央和地方主要媒体上发表的理论文章纳入学术成果范畴。实行不合格思政课教师退出机制。

11.加大思政课教师激励力度。增强教师的职业认同感、荣誉感、责任感,把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中的优秀分子纳入各类高层次人才项目,在“万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四个一批”等人才项目中加大倾斜支持力度。各地要因地制宜设立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岗位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相应核增学校绩效工资总量。要把思政课教师作为学校干部队伍重要来源,学校党政管理干部原则上应有思政课教师、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经历。党和国家设立的荣誉称号要注重表彰优秀思政课教师,教育部门要大力推选思政课教师年度影响力人物等先进典型。对立场坚定、学养深厚、联系实际、成果突出的思政课教师优秀代表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12.大力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注重选拔培养高素质人才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研究和教育教学,统筹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构建完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本硕博学科体系和课程体系。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过提前批次录取或综合考核招生等方式招收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本科生,给予推免政策倾斜鼓励优秀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本科生攻读硕士学位,采取硕博连读或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方式加强培养。深入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专门招收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生,并逐步按需增加招生培养指标。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思想政治工作,加大发展党员力度,提高党员发展质量。

四、不断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

13.加大思想性、理论性资源供给。进一步建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高校应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设为重点建设学科,为思政课建设提供坚实学科支撑。深入研究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提供多角度学术支持。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领航作用,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科体系建设。根据需求逐步增加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支持有关高校联合申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组织思政课教师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及时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14.加大思政课教研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一体化备课机制,普遍实行思政课教师集体备课制度,全面提升教研水平。遴选学科带头人担任各门课集体备课牵头人,学校领导干部要积极支持和主动参与。建立思政课教师“手拉手”备课机制,发挥思政课建设强校和高水平思政课专家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网络集体备课平台”建设,完善思政课教师网络备课服务支撑系统。建立纵向跨学段、横向跨学科的交流研修机制,深入开展相邻学段思政课教师教学交流研讨。推动建立思政课教师与其他学科专业教师交流机制。大力推进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提升思政课教师信息化能力素养,推动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思政课教学中应用,建设一批国家级虚拟仿真思政课体验教学中心。

15.切实加强思政课课题研究和成果交流。国家社科基金规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等设立思政课教师研究专项,开展思政课教学重点难点问题和教学方法改革创新等研究,逐步加大对相关课题研究的支持力度。各地要参照设立相关项目并给予经费投入。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科研成果学术阵地建设,首批重点建设10家学术期刊和若干学术网站,支持新创办一定数量的思政课研究学术期刊。制定思政课教师发表文章的重点报刊目录,将《人民日报》、《求是》、《解放军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中央媒体及地方党报党刊列入其中。委托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分片建立高校思政课教学创新中心,设立一批思政课教学质量监测基地。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中单列思政课专项,每2年开展1次全国思政课教学展示活动,定期开展优秀思政课示范课巡讲活动。打造一批思政课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探索建设融媒体思政公开课,推动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16.全面提升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水平。强化“马院姓马、在马言马”的鲜明导向,把思政课教学作为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基本职责,将马克思主义学院作为重点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作为重点学科、思政课作为重点课程加强建设,在发展规划、人才引进、公共资源使用等方面给予马克思主义学院优先保障。建好建强一批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和示范性马克思主义学院,依托有条件的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一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建立和完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体系,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领航工程,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研究宣传上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全面推动各地宣传、教育等部门共建所在地区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实施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培养工程,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班子建设。

17.整体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和中小学学科德育。深度挖掘高校各学科门类专业课程和中小学语文、历史、地理、体育、艺术等所有课程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解决好各类课程与思政课相互配合的问题,发挥所有课程育人功能,构建全面覆盖、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体系,使各类课程与思政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建成一批课程思政示范高校,推出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选树一批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团队,建设一批高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五、加强党对思政课建设的领导

18.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思政课建设主体责任。地方各级党委要把思政课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的标志性工程摆上重要议程,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思政课建设,抓住制约思政课建设的突出问题,在工作格局、队伍建设、支持保障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和完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高校和讲思政课特别是“形势与政策”课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学期结合学习和工作至少讲1次课。各地要把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院校纳入思政课建设整体布局。思政课建设情况纳入各级党委领导班子考核和政治巡视。

19.推动建立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带头抓思政课机制。加强和改进高校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工作,推动高校领导干部兼任班主任等工作,建立健全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及职能部门力量深入一线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服务学生发展的制度性安排。高校党委书记、校长作为思政课建设第一责任人,要结合自身学科背景和工作经历,带头走进课堂听课讲课,带头推动思政课建设,带头联系思政课教师。高校党委常委会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思政课建设,高校党委书记、校长每学期至少给学生讲授4个课时思政课,高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每学期至少给学生讲授2个课时思政课,可重点讲授“形势与政策”课。开学典礼、毕业典礼讲话等要鲜明体现党的教育方针、积极传播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把思政课建设情况纳入学校党的建设工作考核、办学质量和学科建设评估标准体系。

20.积极拓展思政课建设格局。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把思政课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教育部、中央宣传部等部门要牵头抓好思政课建设,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要指导抓好军队院校思政课建设。教育部成立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指导委员会,加强对不同类型思政课建设分类指导。有关部门和各地要保证思政课管理人员配备,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强化中考、高考、研究生招生考试对学生学习思政课的指挥棒作用,将思政课学习实践情况等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探索记入本人档案,作为学生评奖评优重要标准,作为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国共产党的重要参考。坚持开门办思政课,推动思政课实践教学与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结合,思政小课堂和社会大课堂结合,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就近与高校对接,挂牌建立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完善思政课实践教学机制。制定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汇聚办好思政课合力。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推动形成全党全社会努力办好思政课、教师认真讲好思政课、学生积极学好思政课的良好氛围。

(《中国教育报》2019年8月15日)

 

二、科技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

7月30日,科技部、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和中科院联合印发《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推动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自主权,全面增强创新活力。《意见》全文如下:

高校和科研院所从事探索性、创造性科学研究活动,具有知识和人才独特优势,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力量。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领域简政放权工作,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取得了良好效果。但随着科技创新向纵深推进,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越来越难以适应实践发展需求。为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体系,推动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领域自主权,全面增强创新活力,提升创新绩效,增加科技成果供给,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遵循科研活动、人才成长、成果转化规律,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依法依规行使科研相关自主权,充分调动单位和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创新动力活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单位发展与国家使命相一致。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全面领导,牢记国家使命,坚持国家目标导向,充分利用国家赋予的职责权限组织开展工作,积极承担重大科研任务,将单位发展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在服务国家目标过程中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

坚持统一要求与分类施策相协调。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应符合中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尊重科学规律,针对高校和科研院所不同特点精准施策,实行分类管理,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坚持简政放权与加强监管相结合。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高校和科研院所内部事务的微观管理和直接干预,加强对发展方向的总体把握,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动内控机制建设,确保充分放权与有效承接、完善内部治理与加强外部监督、激励担当作为与严肃问责追责等有机结合、权力与责任相一致。

二、完善机构运行管理机制

(三)完善章程管理。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央改革精神和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组织所属高校完善章程,推动科研院所制定章程,科学确定不同类型单位的职能定位和权利责任边界。高校和科研院所要按照章程规定的职能和业务范围开展科研活动,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高效运行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对章程赋予高校和科研院所管理权限的事务不得干预。

(四)强化绩效管理。高校和科研院所要制定中长期发展目标和规划,明确绩效目标及指标。主管部门要按照权责利效相统一和分类评价原则,减少过程管理,突出创新导向、结果导向和实绩导向,对高校和科研院所实行中长期绩效管理和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以适当方式公开,并作为单位财政拨款、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领导人员考评奖励、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的重要依据;机构编制部门按照程序办理科研事业单位编制调整事项时,参考评价结果。

(五)优化机构设置管理。科技部门要按照功能定位清晰、布局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拟订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与布局的规划,推动科技资源优化配置。高校和科研院所在章程规定的职能范围内,根据国家战略需求、行业发展需要和科技发展趋势,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可自主设置、变更和取消单位的内设机构。

三、优化科研管理机制

(六)简化科研项目管理流程。完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组织实施机制,围绕国家需求改进项目形成机制,合理确定项目布局、数量及体量,优选研发团队,强化责任落实与结果考核,简化过程管理。科技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精简项目申报流程,减少不必要申报材料。项目实施期间实行“里程碑”式管理,减少各类过程性评估、检查、抽查、审计等。合并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评估、规范和动态调整第三方审计机构。整合科技管理各项工作和计划的材料报送环节,实现一表多用。建立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权限开放制度,凡是信息系统已有材料或已要求提供过的材料,不得要求重复提供。科技、财政、教育部门和中科院等要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积极营造有利于潜心研究的环境。

(七)完善科研经费管理机制。改革间接经费预算编制和支付方式,不再由项目负责人编制预算,由项目管理部门(单位)直接核定并办理资金支付手续,资金直接支付给承担单位。加快推进基于绩效、诚信和能力的科研管理改革试点,及时总结推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试点经验和做法。落实横向经费使用自主权,单位依法依规制定的横向经费管理办法可作为审计检查依据。允许项目承担单位对国内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难以取得发票的住宿费实行包干制。科技、教育部门适时选择部分高校和科研院所探索开展国内差旅费报销改革试点。

(八)改进科研仪器设备耗材采购管理。简化采购流程,缩短采购周期,对独家代理或生产的仪器设备,高校和科研院所可按有关规定和程序采取更灵活便利的采购方式。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可不再走招投标程序。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的科研设备耗材采购管理制度,对确需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方式的采购作出明确规定,确保放而不乱。

(九)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科研自主权。国家科研项目负责人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自主组织科研团队。具有相应授权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在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中,要向承担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优秀团队和导师倾斜。探索基于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重大科研项目和工程项目加强博士研究生培养,完善培养成本分摊机制。项目承担单位要切实落实公务卡管理自主权,允许项目临时聘用人员、研究生等不具备公务卡申请条件的人员因执行项目任务产生的差旅费不使用公务卡结算。

(十)改革科技成果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取消职务科技成果资产评估、备案管理程序。科技、财政等部门要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为进一步完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制度探索路子。

四、改革相关人事管理方式

(十一)自主聘用工作人员。高校和科研院所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开展科研活动需要,制定招聘方案,设置岗位条件,发布招聘信息,自主组织公开招聘,规范聘后管理,畅通人员出口,实现聘用人员市场化退出。对本土培养人才与海外引进人才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支持和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以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在职创业等方式从事创新活动。允许科研院所完善内部用人制度,自主聘用内设机构负责人。高校和科研院所正职和领导班子中属中央管理的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有关规定,内设研发机构负责人可依法依规获得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和股权奖励,执行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兼职等区别对待、分类管理政策。

(十二)自主设置岗位。高校和科研院所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科技创新事业发展需要,在编制或人员总量内自主制订岗位设置方案和管理办法,确定岗位结构比例。已全面实行聘用合同、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制度,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灵活用人机制的单位,可在编制内适当增加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调整情况按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备案。允许高校和科研院所通过设置创新型岗位和流动性岗位,引进优秀人才从事创新活动。对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通过调整岗位设置难以满足需求的,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设置一定数量的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涉及编制事宜报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按程序专项审批。完成相关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十三)切实下放职称评审权限。高校和科研院所按照国家规定自主制定职称评审办法和操作方案,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评审结果事后按要求报主管部门备案。部分条件不具备、尚不能独立组织评审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可自主采取联合评审、委托评审等方式。对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和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允许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明确标准、程序和公示公开的前提下,开辟评审绿色通道,评审标准不设资历、年限等门槛。

(十四)完善人员编制管理方式。教育部门要会同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加快制订高校人员总量核定指导标准和试点方案,积极开展试点。在总结评估科研院所编制备案制试点工作基础上,完善相关政策,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五、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方式

(十五)加大绩效工资分配向科研人员倾斜力度。高校和科研院所可在绩效工资总量内,按国家有关规定自主确定绩效工资结构、考核办法、分配方式、工资项目名称、标准和发放范围,绩效工资分配要向关键创新岗位、作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承担财政科研项目的人员、创新团队和优秀青年人才倾斜。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中,要向高层次人才集中、创新绩效突出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倾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在部分高校和科研院所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工资制度。

(十六)强化绩效工资对科技创新的激励作用。对全时承担国家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的团队负责人以及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等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分配方式,其薪酬在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相应增加单位当年绩效工资总量。加大高校和科研院所人员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期权激励力度,科研人员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兼职或离岗创业收入不受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

六、确保政策落实见效

(十七)加强统筹协调。科技、教育部门要会同组织、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及时完善配套制度,建立政策落实沟通反馈和动态调整机制,适时组织开展改革效果评估。主管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在半年内完成本部门相关管理制度的修订,在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内部机构调整、绩效工资分配、评价考核、科研组织等方面充分放权,加强支持保障和绩效管理。相关改革试点工作要在半年内启动,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并及时总结评估、复制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

(十八)落实主体责任。高校和科研院所党政主要领导是本单位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抓好组织实施,把自主权政策落实到科研一线。抓落实的成效作为单位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一年内要制定完善本单位科研、人事、财务、成果转化、科研诚信等具体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相关工作体系、配套制度,积极推进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等公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十九)实施有效监管。高校和科研院所要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分析风险隐患,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实现内控体系全面、有效实施,确保自主权接得住、用得好、不出事,防止滋生腐败。

各相关部门要跟踪高校和科研院所履行职责、行使自主权情况,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督查、第三方绩效评估等方式督促推动改革政策落实,对落实不到位的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予以严肃处理。实行科研项目责任人预算绩效负责制,重大项目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构建公开公示和信用机制,将诚信状况作为单位获得科研相关自主权的重要依据,将单位行使相关自主权过程中出现的失信情况纳入信用记录管理,对严重失信行为实行终身追责、联合惩戒。

(二十)鼓励担当作为。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改革创新。监督检查工作中出现与工作对象理解相关政策不一致时,监督检查部门要与政策制定部门沟通,及时调查澄清。对在担当作为中发生无意过失的干部,要按照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法依纪、容纠并举等原则,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妥善处理,该容的大胆容,不该容的坚决不容,鼓励干部敢于担当、主动作为。

本意见适用于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中央级科研院所。现行相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科技部网站 2019年8月21日)

 

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

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学士学位工作,提升本科教育质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7月9日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和军队学位委员会结合本地本系统实际研究制订实施细则,尽快部署。《办法》已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办法》分为总则、学位授权、学位授予、管理与监督、附则五章26条。《办法》明确,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牢抓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这个核心点,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在坚持完善制度、依法管理、保证质量、激发活力的原则基础上,《办法》明确了学士学位授权审核的权责,提出了标准和程序等相关要求,明确省级学位委员会制定审核标准和办法,完善审批程序,继续推动“放管服”改革,对于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可进行学士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同时,强化授予学士学位程序、标准的要求,提出可授予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联合培养学士学位,并分别作出规定。

《办法》指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学士学位质量监督纳入到学位质量保障体系。省级学位委员会应建立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质量评估制度和抽检制度,原则上在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完成首次学位授予后对其进行质量评估,并定期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权专业进行质量抽检,加强对双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联合学士学位的质量监管;建立完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质量监督机制;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或授权专业,可采取工作约谈、停止招生、撤销授权等措施。《办法》同时要求,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应建立相应的学位授予救济制度,处理申请、授予、撤销等过程中出现的异议,建立申诉复议通道,保障学生权益。

《办法》明确,高等学校与境外机构合作办学授予外方学士学位的,按《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执行,学位授予单位不再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新中国学士学位制度建立近40年来,较好地满足了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需要,对本科教育质量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本科教育规模不断扩大,也产生了如部分学士学位授权审核不规范、部分学位授予程序不完善、制度设计对复合型人才培养支持不足、学位授予质量监管处置有空白等亟待解决的新问题,需要加强顶层设计,规范学士学位授权授予工作,健全学士学位管理制度,提高学士学位授予质量。

据悉,本着贯彻立德树人要求、完善制度政策、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总体思路,针对基层反映的学士学位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了专项调研,系统梳理了我国学士学位授权及授予情况、存在的问题。《办法》文稿先后征求了31个省级学位办意见,数十所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高校意见,专门征求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有关省级工作部门、高校的意见,经过反复修改完善。

“为做好工作衔接,保证平稳过渡,将设置三年过渡期。在过渡期间,各高校应主动实现现有政策与《办法》规定之间的有序过渡,切实维护学生利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过渡期期间,高校按原有政策执行,有条件的高校可以按《办法》执行;过渡期结束后,2022年所有高校按《办法》执行。

                           (教育部网站 2019年7月26日)

 

四、山东印发《关于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措施》

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措施》,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激励和引导全省广大科技工作者求真务实、勇于攀登,营造诚实守信的科研生态,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建立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

1.省科技厅、山东社科院分别负责全省自然科学领域、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科研诚信建设的统筹协调与宏观指导,建立对社会普遍关注、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重大科研诚信案件的联合调查处理机制。

2.省信用建设管理部门要将科研诚信建设纳入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体推进;发挥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科研诚信信用报告作用,推进信用报告应用;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实现诚信信息互联互通;指导建立科研活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发起响应机制和信用修复机制。

3.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要建立健全科研诚信审核、科研伦理审查等有关机制,对违反项目申报实施、经费使用、评审评价等规定,违背科研诚信、科研伦理要求的,按程序进行核查处理并公开曝光。科技计划管理部门要修改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和信用合同管理,运用综合信用评价,强化项目科研诚信审核。

4.省科协要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开展科学道德、作风、学风建设的宣讲教育。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团体要强化自我管理,将科研诚信作为会员入会及日常教育内容,承接科研诚信建设情况动态监测和第三方评估服务,对重大科研诚信事件进行监测和分析。

二、强化科研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意识

5.科研项目承担单位要树立“红线意识”,不得有以下行为:(1)骗取科技活动承担或参与资格和财政性资金;(2)弄虚作假,伪造或提供虚假材料;(3)拒不履行合同(任务书、协议书等)约定,将科研任务转包、分包他人,随意降低目标任务和约定要求;(4)截留、挤占、挪用、转移科研经费;(5)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规定,泄露与研究内容相关的技术、商业秘密,违反科研伦理规范;(6)隐瞒、迁就、包庇、纵容科研违规行为;(7)其他违规失信行为。

6.科研人员要坚守诚信底线,恪守科学研究行为准则和规范,不得有以下行为:(1)抄袭、剽窃、侵占他人研究成果;(2)编造研究过程,伪造、篡改研究数据、图表、结论,购买、代写论文或项目申请书,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3)以提供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的方式或采取贿赂、利益交换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科技计划项目、科研经费、奖励、职务职称等;(4)违反人类生命健康、实验动物保护等科研伦理规范;(5)违反研究成果署名、论文发表等规范要求;(6)其他违规失信行为。

7.评审专家、咨询专家、评估人员、经费审计人员等要独立、客观、公正开展评审评估工作,不得有以下行为:(1)与相关单位或人员恶意串通;(2)擅自泄露或使用评估评审对象的技术秘密、评审资料;(3)泄露评估评审结果、专家意见和相关的保密信息;(4)利用评审专家身份为单位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5)其他违规失信行为。

三、构建科研违规和失信行为调查处理机制

8.对违反科研诚信的行为可向被举报人所在单位,被举报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科研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计划等的管理部门或机构进行举报。举报应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和违规事实,有客观的证据材料或查证线索。

9.调查处理责任单位依法对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被调查人是自然人的,由其被举报时的工作单位负责受理;被调查人担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被举报对象是单位的,由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受理。财政资金资助的科研项目或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申报中的科研失信行为,由其管理部门或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调查,谁委托、谁调查”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已发表论文存在科研失信行为的,由其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所在单位负责牵头调查处理。

10.调查处理责任单位对案件调查采取诚信调查和学术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诚信调查由调查责任单位的专门机构负责,对案件涉及的事实情况进行调查;学术评议由调查责任单位委托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或根据需要成立专家组,对案件的学术问题进行审查评议,专家组应当不少于5人,由相关领域的科技专家、管理专家、科研道德伦理专家等组成。调查中需要与被调查人、证人等谈话的,参与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谈话内容应当书面记录,并经谈话人和谈话对象签字确认。

11.调查处理责任单位完成调查后,要形成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举报内容说明、调查过程、查实的基本情况、违规事实认定与依据、调查结论、有关人员的责任、被调查人的确认情况以及处理意见或建议等。

调查报告经调查处理责任单位审议通过后,形成处理决定书。处理决定书应包括责任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件号码、社会信用代码等)、违规事实情况、处理决定和依据、救济途径和期限以及其他应当载明的内容。

处理决定书要书面送达被调查人,告知实名举报人,报送相关管理部门。对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科研诚信案件,要及时向社会发布调查处理结果。

12.调查处理责任单位要根据调查具体情况及情节轻重,提出以下处理意见: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取消项目立项资格,撤销已获资助项目或终止项目合同,追回科研项目经费;撤销获得的奖励、荣誉称号,追回奖金;依法开除学籍,撤销学位、教师资格,收回医师执业证书等;一定期限直至终身取消晋升职务职称、申报财政科研项目、担任评审评估咨询专家、被提名为院士候选人等资格;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终身禁止在政府举办的学校、医院、科研机构等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等处罚,并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或列入观察名单。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责任人属于公职人员的,依法依规给予处分;属于党员的,依纪依规给予处分。涉嫌诈骗、贪污科研经费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移交监察、司法机关处理。

对包庇、纵容甚至骗取各类财政资助项目或奖励的单位,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限期整改、警告、通报批评、约谈或惩戒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暂停或终止相关科技活动和财政性资金拨款、追回已拨付财政性资金、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等处理措施。

13.相关部门对列入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1部委《关于对科研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有关规定,依规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四、完善科研诚信建设激励和保障措施

14.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强化组织领导,把加强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摆上重要日程,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部署,并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各相关部门应当开展科研守信联合激励,将科研诚信状况作为行政许可、公共采购、评先创优等工作重要参考。对诚信典型实施“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在计划申报、项目和人才推荐、专家遴选、承担政府购买服务等科技活动中,给予优先选择或支持。

15.省科技厅、山东社科院要联合建立科研诚信数据库,建立科研诚信信息采集、记录、评价、应用等管理制度;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对科研管理进行全流程监测,实现信用数据可比对、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测。建立科研诚信建设情况督查和通报制度,对责任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通报、表扬。

16.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科学家精神,大力宣传科研诚信典范榜样,建立宣传报道科研进展和科技成就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对科研诚信建设的监督作用。

 

                          (山东省科技厅网站2019年8月31日)

 

五、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实习质量,切实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做出规定。

《意见》共4部分、16条,从充分认识实习的意义和要求、规范实习教学安排、加强实习组织管理、强化实习组织保障等4个方面,对当前大学生实习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予以呼应,并提出具体的工作举措。

近年来,在高校和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共同努力下,产学研融合不断深入,大学生实习工作稳定开展、质量稳步提高。但与此同时,有些高校对实习不够重视、实习经费投入不足、实习基地建设不规范、实习组织管理不到位等现象仍然存在。

《意见》强调,高校要充分认识实习的意义,准确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背景下实习的新要求,把实习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实习教学改革与研究,健全实习教学体系、规范实习安排、加强条件保障和组织管理,切实加强和规范实习工作。

针对规范实习教学安排,《意见》明确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相关政策作为高校加强实习教学的政策依据,提出实习应当原则上由学校统一组织、集中实习,要求高校加强实习教学体系建设,合理安排实习组织形式,科学制订实习方案,选好配强实习指导教师。

《意见》要求,高校要加强实习组织管理,抓好实习的组织实施,明晰各方的权利义务,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做好学生权益保障,加强跟岗、顶岗实习管理。《意见》明确提出,高校是学生实习管理的主体,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在强化实习组织保障方面,高校要健全工作责任体系,加强实习基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加强实习信息化建设。同时,高校要加大实习经费投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高校实习工作的监管。

据教育部高教司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高校实习管理的实际情况,《意见》推出了多项改革举措,一是错峰实习,结合实习单位实际,灵活安排实习时间,有利于解决长期以来高校扎堆实习导致实习单位接收能力不足的突出问题。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实习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校企双方的实习需求信息对接。三是支持虚拟仿真项目建设,对于难以实现现场实习的问题,开发相应的虚拟仿真项目替代现场实习。四是鼓励开展研究性实习,推动多专业知识能力交叉融合,探索解决实习教学需求与实习单位需求相互脱节、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脱节的矛盾。

(教育部网站 2019年7月30日)

 

六、教育部发文支持高校校园实体书店发展

7月17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校园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中央宣传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等11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新广出发〔2016〕46号)以来,在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下,高校校园实体书店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是受移动互联网发展带来的数字阅读和网络购书的冲击,部分校园实体书店仍然经营困难。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支持高校校园实体书店建设和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深刻认识进一步支持校园实体书店发展的重要意义。校园实体书店是高校重要的文化设施和文明载体,在传播先进文化、推动全民阅读、建设书香校园、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把支持校园实体书店高质量发展摆在高校思想政治和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位置,是贯彻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高校落实“三全育人”职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地要加强领导,指导高校根据本校实际,建立健全由学校领导牵头,宣传、资产、财务等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细化落实各项支持措施。

二、明确校园实体书店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各地各高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牢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兼顾校园实体书店文化服务和产业经营的双重属性,以改革创新提升市场活力,以多元发展增强经营能力,加大政策扶持和引导力度,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各高校应至少有一所图书经营品种、规模与本校特点相适应的校园实体书店,没有的应尽快补建,基本形成全国高校校园实体书店的发展与全社会实体书店的总体布局、服务功能相匹配,主业突出、各具特色、多元经营的良好格局,更好地满足高校校园日益增长的多样文化需求。

三、加强校园实体书店的建设规划和扶持力度。各高校要将校园实体书店纳入校园建设总体规划,综合考虑校园面积、功能分区、人流分布、交通便捷等因素,为校园实体书店提供规模适度、位置适当的经营空间。大学城和高教园区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统筹规划所辖区域校园实体书店的布局,鼓励资源共享。高校要积极提供便利条件,从场地租金、水电费等日常运营费用方面对校园实体书店给予必要的减免优惠,根据实际情况在设备设施投入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以保证校园书店服务功能的稳定性和长效运营,对长期坚持立足校园、服务师生的优秀校园实体书店给予奖励。同时,各地要支持、指导符合条件的校园实体书店积极争取扶持政策和专项支持资金。

四、引导校园实体书店丰富产品和服务供给。各地各高校要推动校园实体书店不断加大优秀出版物供给,发挥实体书店传播先进文化阵地作用,采购供应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重点出版物、提高师生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的优秀出版物。鼓励校园实体书店针对本校学科专业特点和师生实际需求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强化专业、特色服务,做精做大细分市场。要积极引导、加强协调、提供条件,支持有条件的校园实体书店依法依规开展二手图书的回收与经营,为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创建“绿色学校”和“无废城市”作出积极贡献。指导校园实体书店把好选书关,确保正确导向,提升图书品味,引导读者健康阅读。

五、打造开放多元、特色鲜明的校园实体书店。充分调动社会企业、社会资本进校开办实体书店的积极性,支持有品牌优势的连锁书店进校园做优做强,鼓励多元业态、多种所有制良性竞争,不断提升校园实体书店的创新力和竞争力。积极引导和支持校园实体书店在经营模式、空间布局和环境营造方面科学调整,打造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空间。支持校园实体书店积极承担政府和高校文化建设相关工作,开展读书会、学术沙龙等多种形式的读书文化活动,努力探索把校园实体书店建设成集图书销售、阅读学习、展示交流、聚会休闲、创意生活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复合式校园文化活动场所。鼓励校园实体书店参与文化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六、促进校园实体书店与图书馆、出版社和后勤服务实体互动合作。鼓励高校图书馆、出版社与校园实体书店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准确掌握师生需求,利用好图书馆资源优势拓展实体书店经营空间。鼓励高校出版社开办“前店后厂”式的读者服务场所,支持高校出版社的读者服务部、教材代办站拓展经营范围,改善设施环境,提升服务能力。支持校园实体书店与后勤服务实体共建书香餐厅、公寓书屋等,将图书展示、阅读、销售与学生生活服务深度融合,共同打造校园书香生活产品和环境。

七、促进校园实体书店提升信息化经营管理水平。支持校园实体书店积极应对移动互联网时代数字阅读和网购图书的冲击,在发挥实体书店不可替代的空间优势的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手段,拓展网络发行销售业务,推动实体书店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订店送”和“网订店取”等形式的图书配送业务,实现线上线下精准对接、融合经营、协调发展;鼓励实体书店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增强店面展示功能。力争到2020年底,在全国范围打造一批独具高校特色的“校园智慧书店”。

八、支持校园实体书店与勤工助学和创新创业工作相结合。各地各高校要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和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支持校园实体书店为大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支持将校园实体书店建设纳入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校园实体书店。为在校大学生提供一定数量勤工俭学、实习实训和创业机会的校园实体书店,高校要指导和帮助其争取相关创业扶持政策。

九、严格规范校园图书经营秩序。各地各高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实体书店的监督管理,引导校园实体书店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坚决打击侵权盗版、制售非法出版物等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图书市场秩序,完善图书市场价格管理机制,打击恶意打折、无序竞争行为,为校园实体书店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教育部办公厅

2019年7月17日

(教育部网站 2019年7月24日)

 

七、陈宝生:高校领导干部要努力成为社会主义

政治家教育家

8月27日至29日,教育部直属高校新任职领导人员培训班在京举行。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29日与260名参训的直属高校新任职领导人员进行了集体谈话。他强调,高校领导人员要胸怀教育报国初心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干事创业中增长履职尽责的政治本领,在担当作为中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在服务师生中坚守人民立场的价值取向,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田学军出席培训班开班式并作动员讲话。

陈宝生对直属高校新任职领导人员提出六点要求。一要讲政治,做理想信念的坚守者。胸中要有“一座山”,始终坚定政治信仰;肩上要有“一面旗”,始终坚持正确的办学政治方向;案头要有“一把尺”,始终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手中要有“一把剑”,始终锤炼过硬的政治本领,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落细到全部工作中去。二要重学习,做理论武装的引领者。要把学习作为第一使命、第一要务,强读强记、学深学透、多思多想、真学真用,注重学习的强化、理解的深化、内容的消化、实践的转化,在学懂弄通的基础上,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教育报国的内生动力,转化为推动学校发展的实招硬招。三要敢担当,做奋进文化的塑造者。全身心投入管理是奋进的前提,全方位维护团结是奋进的基础,全过程攻坚克难是奋进的核心,全天候确保稳定是奋进的保障,高校领导人员要一马当先、勇立潮头,把奋进文化贯穿于办学治校、育人育才的全过程、各环节。四要沉下去,做一线规则的践行者。要始终做到“人在一线”“思在一线”“心在一线”“干在一线”,在一线找真问题、想真办法、讲真感情、炼真本领,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师生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五要求实效,做狠抓落实的行动者。落实,是检验一个共产党人党性修养的重要体现,是衡量新时代高素质干部队伍标准的重要尺度,是促进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的重要内容。要有“落”的能力、“实”的本领、“狠”的状态、“抓”的举措,创造性地把重大决策部署和基本要求转化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成效。六要守清廉,做纪律规矩的捍卫者。要把规矩立起来,把作风严起来,把监督硬起来,把家风管起来,让守规守矩之弦时时绷紧,遵纪守法之劲刻刻铆足,真正用规矩意识撑起我们的脊梁。

陈宝生强调,直属高校领导人员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以永远在奋进的姿态和冲劲,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国教育报 2019年8月30日)

 

八、我国教育总体水平跃居世界中上行列

7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一。报告指出,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科技教育事业不断发展,教育普及程度逐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持续增强,人才队伍日益壮大,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教育普及程度大幅提高,总体水平跃居世界中上行列。”报告显示,建国初期,我国教育水平低下,人口文化素质差,学龄儿童入学率只有20%左右,全国80%以上人口是文盲。上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我国重视发展基础教育。1978年,基本普及小学教育,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5.5%;1982年,文盲率降至22.8%。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进入全面发展时期,义务教育不断完善,高等教育逐步加强,国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2018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4.2%;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2831万人,比1978年增长32倍;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由1982年的5.3年提高到9.6年。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新的历史性进展,总体发展水平跃居世界中上行列,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初步建立。2018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达到48.1%,高于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达到10340所。

(《中国教育报》2019年7月3日

 

九、中央财经大学实施五大战略推进“双一流”建设

中央财经大学立足国家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高尚道德品质、强烈社会责任感、宽厚知识基础、卓越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广阔国际视野的精英人才”为目标,大力推进学生培养、协同创新、人才强校、国际化、依法治校五大战略,实现内涵式发展,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

大力培养精英人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结合财经类院校学生特点,把抓好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摆在首位,大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国情教育。加强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协同培养,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用“问题链教学”点燃学生头脑和心灵。强化教师教书育人本业意识,推动更多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搭建教师教学能力比拼平台,广泛开展教学比武。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打造一批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金课”和优秀教材。加强过程管理和考核监测,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督、反馈和保障体系,激发学生学习动力。全程规划学生发展,从学生进校开始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将就业观和成才观的涵育和养成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引导毕业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加强学生离校后评估和追踪,将信息反馈到招生、培养环节,形成培养全过程的有机闭环。

着力推进协同创新,提升学科竞争力和科研实力。加强传统优势学科建设,以创建世界一流学科为核心,确定应用经济学等传统优势学科建设目标、路径和配套措施。注重特色培育优势,着力发掘和培育特色学科,形成特色优势学科领域和学科群,努力在差异化竞争中取得领先优势。瞄准前沿培育新兴学科,主动对接国家战略需求,以社会需求和学术贡献为导向,建立健全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培育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明确学院在学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和院长的学科建设第一责任人身份。结合校院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稳定发展”的基础性经费、“择优支持”的竞争性经费和“鼓励争先”的奖励性经费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经费支持模式。强化职能部门配合服务意识,大力搭建平台和引进资源,做好人才、资金、科研项目对接,形成学科建设合力。创新科研体制机制,以质量为导向改革和完善科研评价机制,给予科研人员更多自主权,增强科研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服务意识,优化工作流程,减少科研人员在事务性问题上耗费的时间精力。加强与政府、业界、科研机构合作,鼓励科研人员把论文写在大地上,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提高人才队伍质量。在增量方面,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引进一批高水平人才,巩固应用经济学学科优势地位、充实理论经济学队伍,做强法学学科、管理学科、统计学科和马克思主义学科,把师资队伍、课程教材、教学成果、论文专著、科研项目等做厚做尖。在存量方面,深化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按奉献度和贡献度设计评价政策体系,实行优劳优酬,注重规范公平,激发和保护教职工积极性、创造性。

全面推进国际化,提升国际影响力。提升教学科研国际化水准,引入国际通行标准、国外先进教育理念、精品课程与教材,在具备条件的学科推进专业、课程、项目、管理的国际认证,提高学科全球竞争力。通过建立平台、设立项目,推进与国际知名高校的科研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学术对话与竞争,着力提升学术国际影响力。加大国际化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健全学生国外访学制度和国际交流制度,扩大在校生海外交流学习比例。加强与国际知名大学合作,开展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着力培养一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的国际化人才。改革完善国际学生招生培养,建立健全校院两级国际学生招生培养机制,提高招生质量。

扎实推进依法治校,加快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按照“一院一策、院为实体、权责匹配、分类支持”的原则,稳妥推进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校院权责合理划分,有效激发学院办学活力和内生动力,加强校院两级协同,完善编制管理和绩效分配,优化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激励体系,形成权责清晰、目标明确、制度规范、体系健全的管理体制。强化制度建设与执行,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科学规范、层次清晰、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约束刚性,着力推进管理中心下移,推进依法治校。

(教育部网站2019年7月15日)

 

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四大工程”健全人才培养体系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强化系统设计和统筹协调,实施立德树人、教师队伍建设、综合改革、党的建设“四大工程”,着力构建全方位人才培养工作体系,努力培育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实施立德树人工程,协同联动重实效。明确校院两级职责,深化职能部门协同协作,完善监督和评价机制,以高站位、高标准、高水平推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聚焦“三全育人”建设重要领域和薄弱环节,分别落实思政课教师“讲好思政课程”责任和专业课教师“加强课程思政”责任。完善“一二三课堂”贯通育人机制,优化第一课堂主渠道作用,突出课堂教学知识技能的正向价值;做好第二课堂同第一课堂衔接,通过实践活动、朋辈教育、主题研讨、学习沙龙等形式,发挥校园文化、服务实践等活动的育人作用;融合新媒体技术,发挥第三课堂优势,把线下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延伸至微信、微博等线上新媒体,实现思想政治工作网络空间引领全覆盖。

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建强平台促育人。构建立体化多层次的青年教师职业能力提升平台,重点实施中青年教师成长计划、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和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组织新老教师结对等活动,为每名新入职教师配备成长发展导师。运用教学工作坊、微格教学诊断等载体和手段,推进中青年教师教学方法改进和教学技能提升。实施高层次人才助推计划,做好“惠园特聘教授”“惠园杰出学者”“惠园杰出青年学者”“惠园优秀青年学者”培养计划,健全青年教师考核评聘和破格晋升机制。设立高层次人才专项扶持计划,落实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实施方案,规范和细化高层次人才服务流程,为高层次人才成长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完善校院两级教师思想政治教育体系,精心设计实施教师入职培训,重点突出师德师风、党的理论、法律法规、校史校情等教育,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教学纪律教育,努力培养“四有”好老师。

实施综合改革工程,优化环境强支撑。深化内部治理结构改革,完善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等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学术组织运行规则,明确规定学校学术组织的权责和组成、运行与监督机制,形成系统完整的学术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分类评价标准体系。梳理整合教学、科研、人事、财务、资产、学生管理、后勤等方面的配套制度,厘清校院两级人事管理权责边界,稳步推进事权下放。深化人力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校院两级人事管理体制机制,探索实行人员总量管理,建立编制外人员校聘体系,稳步推进各类人员定编定岗方案落实落细。推进二级单位事业考核试行工作,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健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议事规则及成员单位责任,不断提高内部治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实施党的建设工程,树立旗帜定方向。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提高领导班子的政治站位和政治定力。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常委会、校院两级党委理论中心组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学深悟透,以钉钉子精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对教育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对学院落实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督促检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加强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使用,进一步深化“对标争先”建设,为“双一流”建设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教育部网站2019年7月4日)

 

十一、地方应用型大学 何为高水平?

地方应用型高校是高等教育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力量。建成特色鲜明的地方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是地方高校的战略目标。但何为地方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在当前各种纷繁复杂的排行榜、指标体系面前,如何真正理解、认识地方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内涵并厘清、明确其外在表征,从而引导地方高校精准寻位、合理定型、特色发展?

地方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应该是定“根”在地方,“生长”于地方,“成长”于地方,与地方共生共荣;应该是定“位”在应用,高校人才培养的生命力在于应用,科学研究的源动力在于应用,彰显地方大学的“应用”价值观;应该是定“标”在高水平,在全国地方应用型高校的参照系中位居一流,在服务区域发展和产业转型的贡献度上“有为”“有位”,凸显地方大学的学科专业优势。

地方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又该有何特征?从高校建设者的视角,笔者认为地方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外在表征,可以概括为“三力”:招生吸引力、毕业生竞争力、资源获取力。

招生吸引力是高校办学实力、社会声誉最直接的反映,也是地方应用型高校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生源基石。地方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招生吸引力的背后,是人才培养质量,是毕业生在社会上塑造的品牌。地方应用型高校如何“读透学生”、细分学生诉求,结合人才培养目标提供多通道成才途径,如何根据学生的身心特点呵护他们的兴趣、爱好、特长并激发他们的合作意识、动手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让每一名学生的优势潜能得以发展并努力成才?这是地方应用型高校扩大招生吸引力必须面对的挑战,也是地方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办学之源。

毕业生竞争力直接反映了高校人才培养质量,也是用人单位、社会对地方应用型高校评价的重要反映。地方应用型高校如何实现增值教育,让毕业生赢在终点?首先要突破研究型高校“路径依赖”,真正读懂社会需求,定“性”在行业,构建以行业需求为导向、应用能力培养为重的人才培养模式,以产科教融合、信息技术深度应用、国际化育人作为三大突破口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适应度、达成度、满意度。其次,构建多主体、多学科、多层次、全程化的产学研一体化协同育人培养模式,培养学生行业关键岗位的核心能力、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请进来、走出去拓展国际化育人途径,加强全方位、宽领域的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打造国际化专业、课程和项目,让学生通晓国际规则、具备跨文化协调沟通能力。这是地方应用型高校的难题,也是地方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立身之本。

资源获取力是高校办学活力、社会服务能力的直接体现,也是地方应用型高校破解资源瓶颈的核心能力。资源既是教育发生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高校与社会互动和交换的载体。地方应用型高校与研究型大学相比,资源总量稀缺,缺少稳定多元的资源筹措渠道,内部资源结构同质性过强,外部资源区域差异较大,更加需要面向社会广泛获取资源。在知识经济时代,资源配置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资源转化成为高校获取社会资源的重要方式。地方应用型高校如何将应用型科学研究实力转化为生产力,在“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的过程中获取所需资源竞争优势。通过资源“创造性再生”,实现教育资源价值最优化,使地方应用型高校集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资本,从而获得更多社会、政府支持和资源投入。这是地方应用型高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课题,也是地方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强校之路。

大学是高度理性的组织,必须在理性的价值引领下找到符合其规律的发展路径。地方应用型大学在建设高水平实践过程中,要精准定位,定“根”在地方,定“位”在应用,聚焦“三力”提升,特色发展,面向未来,守正创新,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和创业型人才。

作者李凤,浙江万里学院)

(《中国教育报》 2019年7月1日)

 

十二、赵凌云:高校青年学者的担当和使命

青年学者是高校高端人才队伍建设一个重要梯队、重要方阵,也是人数最多的方阵。从长远和个人的学术发展看,是青年学者学术发展史、学术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阶段。他们肩负着非常特殊的使命。

一是履行大学责任,增强使命担当。青年学者应履行大学责任,增强学术使命和担当。高校青年学者应担当什么样的学校责任呢?笔者认为,首先是时代责任。目前,高校处在发展、爬坡过坎的一个关键时期,“双一流”建设的推进时期,这需要我们各个时段、各个年龄段的学者,尤其是青年学者共同发力。青年学者的责任就是担当学术发展、学校发展的主力军、生力军。其次是未来责任,青年学者代表大学的未来,肩负大学的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每所高校的学科评估、“双一流”建设,都要通过竞争取得更好的位次。更长远来看,高校还要冲击高水平大学、世界一流大学,这些担子都落在青年学者身上。大家现在40岁以下,还可以奋斗20年、30年、40年,这也是决定大学未来的20年、30年、40年。最后是历史责任,作为高校青年学者,大家肩负着继承、传承、弘扬大学学术精神的历史使命、历史责任。

二是履行学术责任,弘扬摘桂精神。青年学者要敢于问鼎学术界全国的最高荣誉。如何才能实现这个目标?青年学者就要潜心学术,专心致志,心无旁骛,把学术作为自己的生活方式、工作方式。要在已有成果的基础上,追求卓越,努力摘取各个领域的学术桂冠。具体来讲,青年学者的学术责任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要担当学术骨干,在各个学术领域发挥骨干作用。第二,要引领学术方向,在各个领域中有自己的一个小领域,在这个小领域成为领军人物。然后,在更大的领域担当领军人物。这样,才能在学术领域摘取学术桂冠。第三,要开拓学术领域。自己的学术领域,要不断地加深、拓宽,形成有自己特色的学术平台。

三是履行育人责任,培育学者品格。高校青年学者,育人为先。要成为一个知名学者,必须德艺双馨,德艺双馨正好是学者的品格。所以青年学者要以教书育人为己任,以立德树人为根本。青年学者要把科研放在重要地位,把学术发展放在重要地位,但是,也要努力探索学术发展、科学研究与立德树人的结合,正确处理好个人学术发展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辩证关系。在不断推进自身学术发展的同时,努力提升育人能力,特别是青年学者要在师德师风方面当表率,当标杆。

(赵凌云:华中师范大学校长)

(《中国教育报》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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